衡水学院关于编制2025年度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18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根据《衡水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市级预算的通知》(衡财预[2024]7)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请各单位根据2025年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资金需求计划和收入计划,为2025年预算申报做足准备。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坚持全面完整原则。学校将财政补助拨款、科研事业收入、学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资金全部纳入收入预算。

(二)严格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办学原则。2025年预算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兼顾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合理编制2025年度学校财务预算,为学校稳定运转和科学发展提供财务支撑。

(四)按照“谁主管、谁分配、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要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等工作。

二、预算编制要求

(一)保证预算准确性。各单位编制预算时,要科学准确谋划2025年预算项目,确保批复后能按照预算执行,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调剂,确有特殊情况的,需按学校审批流程审批、并报市财政局审批后执行。

(二)严格预算项目管理。各单位要提高项目申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切实提升项目质量。加强项目整合,用途相近的项目要归并,减少项目数量。所有项目都要提供申请依据和绩效目标申报表用于论证评估,预算安排完全按照绩效申报的情况排序,无依据和绩效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安排。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各单位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绩效目标要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合理设定绩效指标值,对数量指标的指标值进行细化描述,提高绩效目标细化和量化程度,对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坚决削减无效、低效支出。

(四)严格落实支出进度。财政预算执行要求6月底完成60%9月底完成90%12月初完成100%。各单位一定要合理预计实际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支出,并分季度进行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进行自评,评价结果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对没有按计划完成预算支出的单位要做出情况说明,并核减下一年的预算额度。

三、预算收入计划的编制

(一)财政专户资金

1.本专科生学宿费收入由财务处组织编制,教务处提供2025年招生计划基础数据;

2.继续教育学费收入由继续教育部编制;

3.中外合作办学培训费收入由国际交流中心编制;

4.普通话测试费收入由继续教育部编制。

(二)科研事业收入

横纵向科研经费收入由各单位结合其科研能力确定上报科研处,由科研处汇总编制。

(三)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与资产处置收入由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国资中心)编制。

(四)考试考务费

各种考试考务费收入由教务处编制。

注:如有其它以上未提及的收入事项,请各单位认真梳理、科学预测、主动申报,未申报的收入不予支出。

四、预算支出计划的编制

(一)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

人员经费支出是指学校用于教职工(包含在职、离退和长期聘用人员等)的工资福利、补助、奖励和用于学生奖励、资助等方面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分工如下:

1.财政发放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由财务处根据上级文件及财政安排编制,人事处提供基础数据。

2.校内发放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险的支出由人事处编制;

3、全校人员奖励绩效支出由人事处编制;

4.在职人员独生子女费及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由工会编制;

5.学生奖助学金的支出、由学生处根据有关政策编制;

(二)行政教辅单位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由财务处组织编制,此项经费用于日常办公、差旅费用,由人事处提供各单位9月在岗人数。

(三)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经费是指学校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有专门用途的支出。项目经费的申报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不再与往年预算安排情况挂钩,优化资金投向,结合学校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工作重点,从发展的角度认真进行统筹安排,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项目预算科学、精细、合理、准确,每个项目均要有详细的资金安排计算过程,同步提交项目必要性政策依据,以增加项目获批的概率,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

项目预算实行归口部门管理,各单位将项目预算按要求填报,报送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对项目进行汇总。

1、行政教辅项目归口部门为计财处,项目预算填报附件27-8

2、教学经费项目预算归口部门为教务处,项目预算填报附件37-8

3、行政教辅部门购置项目归口部门为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国资中心),项目预算填报附件4、附件4-1,附件7-8

4、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预算归口部门为教务处。项目预算填报附件57-8

5、维修项目预算归口部门后勤管理处,项目预算填报附件67-8

6、科研配套经费及以前年度结转的横纵向课题预算归口部门科研处,配套经费不可支付校内人员绩效和用于设备采购。

7、有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的单位填报附件9,报送计财处。

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项目预算,首先组织内部人员进行论证、排序经主管校领导签批后进行申报;归口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初步调研、筛选、论证、排序;经过初步筛选的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校级听证,各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逐一就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等进行陈述汇报,参会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听证遴选。学校将组织预算评审,根据资金总量、部门排序、评审结果统筹规划安排预算。

五、其他事项

(一)日常公用经费只能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不能用于形成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如需要添置或更换设备、家具或软件,需报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国资中心)统筹申报项目经费。

(二)各单位购置预算请参照《关于填报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通知》《附件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院政发〔202123号)文件编制采购预算。

1.采购预算分为学校年度采购预算和部门采购预算(依据政府采购限额划分:40万及以上货物、服务预算,60万及以上工程采购预算为学校年度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限额之下为部门采购预算)均应进行详细编制。各单位要提前谋划、及早安排,预算安排完成后未列入预算的采购项目不予以安排立项招标,未列入预算的电脑、打印机、家具等不予以安排支出。

2.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2年印发)内的货物、服务、工程,无论金额大小,制定预算时应单独罗列,不应放入具体项目中。

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制定年度采购预算原则上须指定不低于30%的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其中60%为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三)为防止学校绩效总量超标,各单位项目经费(除校外资金转入基本户的横纵向课题经费外)中涉及向校内人员发放的评审费等绩效需提前做好预算报人事处审批,并提交财务处列入预算,否则不子安排支出。

(四)请各单位加强沟通,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填报,纸质版报相应的归口部门,同时将电子版以文件名“***单位项目预算”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时间要求

(一)科研收入(横纵向课题直接到学校基本户的资金)请于925日下班前报送科研处。

(二)科研收入之外的收入(附件1)请于925日前报送计财务,电子版发送邮箱:hsxyjcc312@163.com

(三)预算支出925日前完成项目预算申报,填制相应表格发送指定邮箱。

(四)采购预算附件44-1593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注:2025年新增必须支出的特殊项目请充分论证,提前与分管校领导、主管财务校领导、主要校领导沟通,并于920日前报计财处。

七、联系方式:

(一)行政教辅预算项目:

联系人:郑婷,联系电话:6016569 17603185212

办公地点:行政楼312室,

邮箱:hsxyjcc312@163.com

(二)行政教辅购置预算

联系人:李静宇,联系电话:666275619933181656

办公地点:行政楼516室,

邮箱:121931925@qq.com

(三)教学单位教学经费预算(二级学院、公共教学部、双创中心)

联系人:张新民,联系电话:690308818932802618

办公地点:办公楼102室,

邮箱:274852088@qq.com

(四)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预算

联系人:赵峰,联系电话:666253915075809339

办公点:墨香馆127

邮箱:31902822@qq.com

(五)房屋建筑维修、小型基建项目预算

联系人:袁兵,联系电话:601635513932876026

办公地点:墨香馆108

邮箱:hqczhbyx@163.com

(六)科研经费预算

联系人:李辉,联系电话:18330829665

办公地点:行政楼606

邮箱: hsxykyc@163.com

(六)采购预算咨询事宜

联系人:高建山,联系电话:15930389344

(七)各单位预算编制人员请扫码入群

 

 




 


附件:

一、相关文件

文件1:衡水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市级预算的通知(衡财预〔20247号)

文件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

文件3:关于填报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通知

文件42022年河北省集中采购目录(2022年印发)

文件5:关于印发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院政发〔202123号)

文件6:衡财预〔2022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分类调整流程的通知

二、填报表格

佐证材料要完整,有文件依据或合同的要提供文件或合同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计财处,因时间紧迫,不会有补充材料环节,因材料缺失直接影响预算批复。

附件1:项目收入预算表

附件2:行政教辅部门项目经费预算表

附件3:教学单位教学经费分项预算表

附件4:行政教辅部门2025年度购置预算表

附件4-1:行政教辅购置项目申请报告

附件5: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及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附件62025年度房屋建筑维修及小型基建项目预算

附件7-8:项目经费预测表及绩效目标表

附件9:以前年度采购项目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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