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根据《衡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2022〕-20号)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回头看”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并结合《河北省教育收费负面清单》(冀教财函〔2021〕83号)、《河北省“疑似”教育收费负面清单》(冀教财函〔2022〕63号),再一次认真逐项排查,立行立改,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形成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月28日下午4点前报送计财处王瑞婷。无问题也请书面反馈。
附件:1.《河北省教育收费负面清单》
2.《河北省“疑似”教育收费负面清单》
3.《衡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3年2月24日